我单位于2017年12月29日在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东新发村、胜洪村、洪生村危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现将原信息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原因为:
需变更的内容为:投标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变更为:投标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无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无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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