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尕巴松多镇镇区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同德县尕巴松多镇镇区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7]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同德县
(2)招标内容:整治赛尔康东路与却丹路交叉口处522平方米;整治赛尔康东路交叉口2处1057平方米;整治商业巷道路1470平方米;改造却丹路毛石挡土墙为浮雕墙,长185米;改造县城东入口混凝土墙为浮雕墙246米;改造赛尔康东路毛石挡土墙为浮雕墙,长145米;新建宗日文化展示园1660平方米等。
2.2计划工期:2018年4月10日-2018年11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9日,每日上午8: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30,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 29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海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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