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东市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2017年建设项目已由肇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肇东市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2017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肇发改发[2017]51号)批复,招标人为肇东市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肇东市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2017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
2.2建设地点:肇东市;
2.3建设规模:购置及安装农产品质量田间监控系统1套、移动式发电机组274套;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
2.5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为准):
第一标段:购置农产品质量田间监控系统1套及安装;
第二标段:黎明镇、姜家镇、尚家镇项目区购置移动式发电机组129套;
第三标段:昌五镇、洪河乡项目区购置移动式发电机组145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等。
3.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资质要求需具备:
第1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服务商或生产企业;主要设备应取得生产厂家授权;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且须具备计算机软件注册权登记证书。
第2-3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移动式发电机组专业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工商注册五年以上的生产制造厂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并通过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在黑龙江省境内拥有厂家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投报1个标段。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