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2017年信息机房建设项目原有机房UPS及供配电系统改造子项(第二次)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2017年信息机房建设项目原有机房UPS及供配电系统改造子项(第二次)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9603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2017年信息机房建设项目原有机房UPS及供配电系统改造子项(第二次)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万元) 备注
1 2017年信息供配电系统建设项目原有机房UPS及供配电系统改造子项(第二次) 1 2017年信息供配电系统建设项目原有机房UPS及供配电系统改造子项(第二次) 344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 100 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由工商部门出示的、含有最新准确的注册资金数额的凭据材料或登录工商部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网页并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后提交。)
(3)投标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新旧证书换证期间,须提供由认证机构出示的、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方须在广东省范围内有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力量(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点或办公场所租赁合同为有效证明)。
(6)投标方近五年须具有供配电改造类施工实施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4日9时至2018年01月11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