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5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对延安市安塞区55个贫困村村集体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需工程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延安市安塞区55个贫困村村集体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ZDJY18-002G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00kWp,光伏安装主体借助已建成屋顶,屋顶总面积约为1400m?,本项目采用285Wp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共计352块,装机容量为100.32kW,光伏板根据屋面实际情况布置,并网接入交流380V电网,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建设地点:延安市安塞区55个贫困村
工期要求:150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1个施工标段。
项目预算:1996.4283万元
项目用途:延安市安塞区55个贫困村村集体屋顶光伏发电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下列条件:
6.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三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项目。
6.3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6.4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6.5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8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7年度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及纳税证明材料。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以上为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对延安市安塞区55个贫困村村集体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需工程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延安市安塞区55个贫困村村集体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ZDJY18-002G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00kWp,光伏安装主体借助已建成屋顶,屋顶总面积约为1400m?,本项目采用285Wp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共计352块,装机容量为100.32kW,光伏板根据屋面实际情况布置,并网接入交流380V电网,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建设地点:延安市安塞区55个贫困村
工期要求:150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1个施工标段。
项目预算:1996.4283万元
项目用途:延安市安塞区55个贫困村村集体屋顶光伏发电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下列条件:
6.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三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项目。
6.3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6.4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6.5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8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7年度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及纳税证明材料。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以上为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