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未被市级及以上建筑管理部门禁止投标;未被省级及以上电力企业(单位)列入禁止投标的承包商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电力企业(单位)列入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近期没有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一般事故为半年期限,重大事故为一年期限,特大事故为三年期限);
(4)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详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6)报名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证明在建工程已竣工的除外)。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开标后初步评审阶段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5、招标文件获取的相关事宜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4日8:30至1月9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