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编号:POWERCHINA-0102-18001
一、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程所需的 沥青混凝土和水泥稳定碎石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采购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包含五条道路;其中沿河东路全长3720km,车行道宽14m,路面结构形式为:3cm细粒式沥青砼AC-10C+粘层+5cm中粒式沥青砼AC-16C+0.6cm下封层+透层油+32cm5%水泥稳定碎石(分两层摊铺);福兴东路全长1920m,车行道宽23m,路面结构形式为:3.5cm细粒式沥青砼AC-13C+4.5cm中粒式沥青砼AC-16C+透层沥青+18cm5%水泥稳定碎石+16cm5%水泥稳定碎石+16cm4%水泥稳定碎石;峄州东路全长751m,车行道宽18m,路面结构形式为:3cm细粒式沥青砼AC-10C+5cm中粒式沥青砼AC-16C+32cm5%水泥稳定碎石(分两层摊铺);凤凰东路总面积12060平方,路面结构形式为:3.5cm细粒式沥青砼AC-13C+4.5cm中粒式沥青砼AC-16C+36cm5%水泥稳定碎石(分两层摊铺);沿河西路全长5476m,车行道宽14m,路面结构形式为:3cm细粒式沥青砼AC-10C+粘层+5cm中粒式沥青砼AC-16C+0.6cm下封层+透层油+32cm5%水泥稳定碎石(分两层摊铺)
2、招标范围:
一标段:沿河东路、福兴东路路面结构沥青砼及水泥稳定碎石材料。
二标段:峄州东路、凤凰东路、沿河西路路面结构沥青砼及水泥稳定碎石材料。
3、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规格 材质 数量 单位 交货日期
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沥青砼AC-10C 4200 m3 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沥青砼AC-13C 1920 m3
沥青混凝土 中粒式沥青砼AC-16C 9600 m3
水泥稳定碎石 5%水泥稳定碎石 51000 m3
水泥稳定碎石 4%水泥稳定碎石 7300 m3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峄城区五条道路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成立在三年以上,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同类物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8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供货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近2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5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1.6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16日下午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