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昆明市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对门山、 起嘎安置点电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东发改【2017】404号文批准,昆明市东川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集义村对门山、起嘎村田坝小组。
2.2建设规模:工程量以电力部门审核通过的迁改设计方案为准;
2.3资金来源:政府筹措;
2.4项目投资:总投资638万元;
2.5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要求应满足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要求。
2.6招标范围:(一)10kV电力线路迁改共计4条(对门山地块3条、起嘎地块1条)。
其中:
1. 云南中泰置地有限公司世纪铜城一期紫郡A区正式用电#47.1-#47.4杆段线路迁改;
2. 云南中泰置地有限公司世纪铜城一期紫郡A区临时用电#49.2-#49.5杆段线路迁改;
3. 10kV法它支线#24-#29杆段线路迁改。
4. 原10kV桥北线预留通道#41.1-#41.7塔段线路迁改。
5. 其它零星迁改。
(二)新架设施工用电线路3条,箱式变压器8台(对门山地块1×630kVA一台、3×800kVA三台、起嘎地块4×800kVA四台)
其中:
1.对门山安置点一号地块新建1×630kVA临时施工箱变一台;
2.对门山安置点四号地块新建3×800kVA临时施工箱变三台;
3.起嘎地块新建4×800kVA临时施工箱变四台。
工程量以电力部门审核通过的迁改设计方案为准。
(含迁改手续的报审及迁改后的安装、调试、直到验收合格通电);
2.7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建设标准、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深度要求并能通过供电主管部门审图及要求,施工部分符合《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施工部分》(2006版)、《电力工程地基处理规范》DL/T 5158-2002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4)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近3年(2015年至今)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项目业绩;
3.4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近3年(2015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项目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3.5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014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7云南省外企业:(1)投标人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基本信息登记;(2)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承诺中标后在本地成立分支机构,且为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按照本地财务税收制度纳税);(3)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承诺中标后除主要管理人员外尽可能聘用本地劳务人员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本项目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规定。投标时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1-03 17:19 至 2018-01-1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