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珠海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勘察设计(金湾局)(重新招标)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以 《关于下达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投资预安排计划的通知》广电计部[2017]10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捆绑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
2.4招标范围:<span lang="X-NONE >。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span lang="EN-US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如无勘察资质须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无要求
3.6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从事电力行业设计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整体具备本项目要求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名,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且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必须由牵头人负责完成。
3.9其他:①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设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②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5日至 2018 年1月 11 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