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7]1092号文件批复实施,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委托对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2004
2.2 建设概况:项目用地约500亩,建筑面积约30万m2。项目主要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实训用房、风雨操场、教师办公用房、行政用房、教师公寓、学生及教工食堂、学生宿舍、福利及附属用房、会堂、室外400m田径场(含看台)、室外篮(排)球场、其他附属设施等。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5万m2,包括A1#教学楼、A2#实训楼、A3#教学楼、A4#教学楼、A5#实训楼、A6#教学楼、A7#公共教室、A8#实训楼、B3#食堂、B5#操场看台、C1#学生宿舍、C2#学生公共浴室、C3#学生宿舍、C5#学生活动中心、C6#学生宿舍、C8#热交换站/开闭所、校门门卫室、地下室等。一期工程总投资约7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5亿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包括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以及办理供电手续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2.4 采购预算:85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相关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网络查询页、单位近半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相关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更换。
3.6其他要求:
3.6.1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等;
3.6.2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无违法活动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6.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5代表本单位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近半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