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兴宁供电局2018年第二批、第三批常规基建和2018年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以《关于下达梅州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投资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梅供电计部〔2017〕17号)、关于下达梅州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投资第二批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梅供电计部〔2017〕1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梅州市兴宁市
2.2建设规模:梅州兴宁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投资预安排计划(2018年第二批常规基建),计划总投资为1792万元;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投资第二批预安排计划(2018年第三批常规基建),计划总投资2715万元;2018年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最终投资以公司投资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2.3计划工期:2018年第二批常规基建项目:按项目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实施。(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018年第三批常规基建项目:按项目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实施。(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018年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计划工期:33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1、梅州兴宁供电局2018年第二批、第三批常规基建和2018年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梅州兴宁供电局2018年第二批、第三批常规基建和2018年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3、梅州兴宁供电局2018年第二批、第三批常规基建和2018年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其他:①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②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4日 0时 0 分至2018年1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