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镇圩至排岜三级公路项目已由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南宁市2017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南交运发【2017】249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镇圩至排岜三级公路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上林县交通运输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镇圩至排岜三级公路监理 项目编号:HZTGX03-FWZB-2017-010(重) 建设地点: 上林县境内。 建设规模: 镇圩至排岜三级公路,本项目线路全长4.619726Km,起点拟定于来宾至马山二级公路与镇圩乡乡道路交界处,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东西走向,终点位于来宾至马山二级公路,交界处终点桩号为K4+654.300。本项目共设置2处断链,其中(1)K0+416.152=K0+376.013长链40.139米,(2)K2+4000.081=K2+465.794短链65.713米;本项目设计时速40km/h,整体性路基宽8.5m,其路幅构成:0.75m土路肩+2×3.5m行车道+0.75m土路肩。工程投资额约1368万元。 本项目监理采购预算价(即投标控制价上限)为:410421.00元。 监理服务期:镇圩至排岜三级公路监理,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镇圩至排岜三级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内容的施工阶段以及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的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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