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供电局2018年蓬江、江海、鹤山、新会片区110kV及以下输变电类及通信类技改修理项目勘察设计以及2018年年中新增项目、2019年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框架招标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门地区
2.2建设规模:江门供电局2018年蓬江、江海、鹤山、新会片区110kV及以下输变电类及通信类技改修理项目:①2018年度下达项目勘察设计;②2018年年中新增项目及2019年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本次招标计划投资约550万元(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若甲方需延长合同有效期,可按本招标结果标准,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适当延长,直至新招标结果产生为止,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4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规划报建(如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6本次招标如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改革方案有冲突,将按照上级改革方案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为: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火电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或综合类)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对口(电力、电气)的高级工程师。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资信要求: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须无行贿记录,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其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7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1 月 5 日 9:30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 16: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