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标书费(元) |
1 |
华电国际核心交换机改造项目 |
CHDTDZ003/18-QT-04 |
1000 |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 工程名称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交换机改造项目。
5.2 本期规模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实施核心交换机改造项目。
5.3 建设地址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数据中心。
5.4 本次招标内容
济南数据中心新增核心交换机和楼层汇聚交换机,与原有系统进行集成,进行网络系统全面优化和切换。
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6 招标组织形式
本次招标为规范和有效组织招标工作,成立了招标领导小组、招评标监督小组、评标委员会和会务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方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3年(2014年-2016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6.2 投标方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且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6.3 投标方应具备大型广域网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信息安全等的解决方案设计与实施能力,具备使用不同厂家的设备进行混合组网设计、调试、集成的独立实施能力,独立完成华电国际网络项目设备采购和集成要求的所有工作,不允许转包。
6.4投标方近3年至少完成了三项与该工程相似的网络系统工程,且工程质量优良,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业绩表要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代理商通过物流方式介入的项目不得作为自己完成的工程)。
6.5投标方所投软硬件产品均应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6投标方所投产品的原厂商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网络设备生产商,具备完整的网络设备产品线和产品制造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网络设备的入网证、产品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并获得ISO9001、ISO14000等认证。
6.7投标方所投产品近3年至少具有3起在省级电信、金融等大型集团性企业的核心网络应用案例,并在全国各省设置原厂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和原厂备品备件库。
6.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资金。
9.1公告时间:2018年1月5日--1月11日
9.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5日--1月11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