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标书费(元) |
1 |
虚拟化存储扩容项目 |
CHDTDZ003/18-QT-05 |
1000 |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 工程名称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虚拟化存储扩容项目。
5.2 本期规模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实施虚拟化存储扩容项目。
5.3 建设地址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数据中心及北京数据中心。
5.4 本次招标内容
进行公司虚拟化存储扩容系统建设及设备保修服务等。
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6 招标组织形式
本次招标为规范和有效组织招标工作,成立了招标领导小组、招评标监督小组、评标委员会和会务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投标方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3年(2014年-2016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6.2 投标方应具备大型虚拟化软件系统的实施能力,至少应有3名具有丰富的VMWare虚拟机系统实施经验的专业人员,熟悉主流厂家的软硬件系统,独立完成项目要求的所有工作,不允许转包。
6.3 投标方近3年至少完成了三项与该工程相似的系统工程,且工程质量优良,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业绩表要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代理商通过物流方式介入的项目不得作为自己完成的工程)。
6.4 投标方所投软硬件产品均应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6 近五年在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中,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成熟的全国性服务网络机构。
6.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资金。
9.1 公告时间:2018年1月5日--1月11日
9.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5日--1月11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