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3-1740CIC1W165
受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北京分行”或“开行北京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车辆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为满足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业务发展需求,拟选择供应商为北京分行提供车辆委托管理、司机代驾及其配套服务。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 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1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