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261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8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怀邵衡铁路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线路概况
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简称“怀邵衡铁路”)自湖南省西北部的怀化市,沿东南方向经邵阳市至衡阳市,沿途经过怀化市下辖的鹤城区、洪江市,邵阳市下辖的洞口县、隆回县、邵阳县、北塔区大祥区、双清区、邵东,衡阳市下辖的衡阳县、石鼓区、珠晖区、衡南县13个县(市、区)。
线路起于怀化南客站,向南出站后折向东平行沪昆客专进怀化南客站怀邵衡场,出站后折向东南穿过凉山。在洪江市安江镇跨过沅水后设安江站,线路继续向东先后跨G320、芦木溪和沪瑞高速公路等至洞口县江口镇北侧设江口站,穿雪峰山后至洞口县城东北设洞口站,线路出站后折向东北沿平溪江以北绕石下江北部矿区至石下江镇(预留石下江站),线路在沿资水北岸到达隆回县城北侧大花村设隆回站;线路出站后自滩头矿区南侧绕过,至邵阳县岩口铺镇南侧设邵阳西站,出站后线路向东南经双江水库下游在上瑞高速公路资水桥下约610米处跨越资水,折向东北上跨宝庆电厂铁路专用线、洛湛线,引入邵阳站对侧的怀邵衡场,线路出站后向东并行洛湛线娄邵段至邵东站;出邵东站后,线路折向东南在江山町跨过衡邵高速公路(在建)、蒸水河,在杨桥镇设书院站,经水东江后沿衡邵高速公路,线路再跨蒸水河,在衡阳县库宗桥镇设库宗桥站,在衡阳县城东北侧、衡邵高速公路南侧设西渡站,线路出站后跨京珠高速公路复线折向东北至松木园工业区设松木园站,再跨G107、衡岳高速公路、湘江、京广线、并下穿武广客专、衡大高速公路后设麻元站,线路再向东南至本线终点、在建的衡茶吉颜家垄站。全线线路正线长度318.456公里。
本线在怀化南客站南侧新建普速车场。本线通过联络线分别与怀化南客站高速车场相联系。
本线在衡阳枢纽内,正线在颜家垄站与衡茶吉铁路贯通,并通过联络线分别与京广线衡阳北站、武广客专衡阳东站相联系。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15至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凡是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列入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须提供相应的许可和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选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5、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6、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