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品宣推广专项项目(第二次)已由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条件。本项目的发包人为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服务名称:2017-2018年品宣推广专项项目(第二次);
1.3发包方式:公开比选;
1.4项目背景: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结合2017年末及2018年初公司在重点内容、互联网产品部、直播事业部、家庭产品部在垂直内容、自制节目等重点内容、以及新硬件产品方面的推广需求,结合现有广宣成本实际,市场营销部与产品部门共同策划此次三项产品宣推专项。
1.5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2017-2018年品宣推广专项服务。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
1、咪咕视频重点内容品宣推广:结合咪咕视频近期纪录片领域内容上线计划,打造咪咕视频垂直内容差异化优势;与央视纪实、上海纪实等的知名IP打造重点传播内容。丰富咪咕视频产品调性,提升咪咕视频品牌影响力,吸引高端优质客户对咪咕视频品牌认知与客户端使用粘性。
2、咪咕心主播品宣推广:结合咪咕直播在《咖说》、《咪咕心主播》、以及早晚节目带等自制内容的推广,塑造咪咕直播态特色内容栏目,吸引用户关注与参与,缔造平台自有主播。打造咪咕直播态特色内容栏目,吸引用户关注与参与,建立栏目知名度。
3、咪咕盒子品宣推广:结合咪咕二代盒子发布,近期重点针对专网市场上的产品基本认知度,挖掘产品的功能卖点和优势内容资源,促进产品销售。吸引用户建立产品价值认知。
4、品宣传播形式的选择:根据不同产品属性,供应商需选择契合、有效的传播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软文、公关稿件、公关活动、KOL投放、品牌展示、事件营销、病毒传播、口碑引导、网红传播、媒体投放等。
5、品宣推广渠道的选择:咪咕各产品因其品牌效应、用户属性都有其独特性标签,供应商需选择契合、有效的推广渠道开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社区论坛、垂直网媒、跨媒体渠道、各种类型品牌展示等。
6、品宣推广效果跟踪及优化:方案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实时跟踪推广效果,对各个推广渠道在营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修正并优化。阶段性提供推广效果报告以及整个推广周期总结报告。
7、与各部门协同,搭建稳定高效的项目运营团队。供应商需派驻至少1位项目工作人员至甲方办公场所办公,提供实时的沟通及项目执行支撑服务。
1.6项目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具体时间按成交后合同约定。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包1营销宣传项1.00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答人的外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50%,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01月04日16时00分至2018年01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