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系统设备检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调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系统设备检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调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系统设备检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9963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1.9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应急指挥中心为各类系统设备是应急指挥平台核心组成部分,为广东电网应急响应、应急会议、应急演练等公司重大应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急工作的开展提供平台、信息及技术支撑,是应急指挥信息汇总及指令下达的核心组成部分。本项目所涉设备包括应急指挥中心KVM系统、大屏幕及辅助显示系统、机房动力环境与监控系统系统、中控系统、视频系统、音频系统、电源系统、网络设备、工作站设备等。本项目为广东电网应急指挥中心的项目关联设备提供检修维保服务,包括整体检测、软硬件维护及保养、重大事件保障、设备缺陷快速消除、驻场支持和其他相关工作,以保障广东电网应急指挥中心系统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1 |
调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系统设备检修 |
1 |
调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系统设备检修 |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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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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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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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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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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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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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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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注册资本金要求:承包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
调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系统设备检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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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
调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系统设备检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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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等方面有类似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调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系统设备检修 |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5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12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账号:91060154800005106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个工作日提交。
c)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一并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d)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报价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1月05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6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2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6-150号海景中心2楼开标室
5.1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2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五)
(六)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