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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临港核心区临岸生活休闲服务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天津滨海新区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临港核心区临岸生活休闲服务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现邀请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响应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天津滨海新区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临港核心区临岸生活休闲服务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实施机构
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4、建设地点
天津临港经济区内,建设范围包括两个地块,具体情况为:地块一北至雅江道,西至雅江道(西侧红线),东至渤海十八路、南至牡丹江道(嫩江道);地块二北至津晋高速东沿线,西至渤海五路,东至渤海九路、南至鸭绿江道。
5、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天津临港经济区内,建设范围包括两个地块,具体情况为:地块一北至雅江道,西至雅江道(西侧红线),东至渤海十八路、南至牡丹江道(嫩江道);地块二北至津晋高速东沿线,西至渤海五路,东至渤海九路、南至鸭绿江道;项目范围内总占地面积为193.8公顷。项目总投资64176.88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以天津临港经济区管委会财政局最终审核确定),其中:建设投资60837.55万元,建设期借款利息3339.33万元。包括道路交通系统、市政排水、景观绿化工程和填土工程等的建设。
(1)道路及桥梁工程
根据临岸生活休闲服务区的道路交通规划,项目范围内共有城市道路 10 条,包括城市次干道2条,长度为1956米,面积为71460平方米;支路8条,长度7448米,面积为164515平方米。总道路长度9404米,总面积235975平方米。其中还包含5座跨河桥,桥梁面积为3360平米。新建交通信号管理32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9.41公里。
(2)排水工程
本项目管网建设依托临港经济区内已建成现状排水设施,做好远期与工业区、产业区排水设施的协调、衔接,随路敷设雨水、污水管线 47.654km。
其中:新建雨水管网30462延米,检查井450座,雨水收水口888座;新建污水管网17193延米,检查井370座。
(3) 景观绿化工程
本次景观绿化工程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绿化用地的绿化和沟渠水面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内总绿化面积56.705万平米,其中防护性绿化35.305万平米,公共绿化21.40万平米,改造河道1260米。
(4)照明工程
新建10KV变电站6座,路灯976套,电缆50公里。
(5) 填土工程
本次填土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两地块的填土,土方工程量约107.63万立方米。
(二)PPP合作模式
1、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由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经营方式采取投资、建设管理、养护管理一体化。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项目总投资的20.03%(以后期实际数据为准),其中天津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1:9。
3、公司运营期服务内容
本项目合作范围包括:天津滨海新区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临港核心区临岸生活休闲服务区的道路交通系统、市政排水、景观绿化等。如在合作期内,合作范围发生变化,则由双方另行协商。
项目公司负责合作范围内的投资、建设管理以及合作期内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工程建成验收后,项目公司继续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完好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全部终止。
4、运营期服务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能够按照要求的标准完成建设管理,并通过良好的运营维护服务满足使用者的具体功能需求,如通行能力、安全性、经济性等。本项目针对项目公司运营服务制定相关绩效考核要求。
指标类别 指标要求
质量 需符合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环境保护 参照JTGB03-2006《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等
安全生产 参照JG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JTJ076-95《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等
注:若国家、市出台具体考核办法或新的相关规定,则上表中与之不一致的或未作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以国家、市出台标准为准进行调整并执行。
本项目最终确定的年运营维护费用需以财政及公用事业局确认运营维护成本为准,根据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的相关机制约定计算。
运营维护期考核按照《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三)项目需求
1、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
社会资本合作方需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与维护、移交。
本项目监理单位由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或政府出资方代表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费用纳入PPP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承担。
(四)PPP项目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共十三年,从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其中建设期三年,建设期结束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十年。
(五)投资回报方式
本项目投资回报方式为“政府付费”。在运营期内,由政府财政从临港经济区财政预算列支,分期向项目公司支付投资建设管理服务费。
二、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磋商响应人,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磋商响应人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日,上午9点止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5点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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