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岗子镇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一标段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资字(2017)327号《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岗子镇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安市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大岗子镇大岗子村;
2.2项目名称:大岗子镇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一标段;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扶贫小区二期新建住宅楼4栋,建筑面积20227.68平方米。道路6256平方米;绿化13668平方米,项目相配套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亮化、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4合同估算价:3663.8322万元。
2.5计划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2.6监理范围为: 扶贫小区二期12、13、14、18号楼住宅楼施工(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给水排水及供暖、电气、弱电、消防、智能化、防雷等配套设施);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亮化、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过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的监理项目,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岗位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年以上专业监理经验。监理员具有监理岗位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壹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月 4日至 2018 年 1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