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DLZB2017-ZFGF-32,第9标包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
资金来源: 其它
贞丰县长田下布克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35k V箱变、110kV升压站及对侧间隔设备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17-ZFGF-32,第9标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长田下布克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35k V箱变、110kV升压站及对侧间隔设备招标(二次)建设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贞丰县长田下布克农业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及对侧间隔设备招标(二次)
2.2 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只招第9标包
注:具体型号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为准。
2.3 供货地点:贞丰县长田下布克农业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施工现场及贞丰县220kV白腊变电站施工现场
2.4 交货期:2018年03月01日前(具体日期以签定的合同中交货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接受制造厂商产品的代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3 财务要求: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
3.4 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在国内提供过同类型工程的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6在专业技术、检验设备设施、人员组织、检验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检验验收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7 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处罚的期限内。
3.8 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1月05 日至 2018 年 01 月 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
资金来源: 其它
贞丰县长田下布克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35k V箱变、110kV升压站及对侧间隔设备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17-ZFGF-32,第9标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长田下布克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35k V箱变、110kV升压站及对侧间隔设备招标(二次)建设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贞丰县长田下布克农业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及对侧间隔设备招标(二次)
2.2 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只招第9标包
标包号 |
项目名称及范围 |
9 |
生活污水处理:包括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1套,一体化气压给水设备,1套 |
2.3 供货地点:贞丰县长田下布克农业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施工现场及贞丰县220kV白腊变电站施工现场
2.4 交货期:2018年03月01日前(具体日期以签定的合同中交货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接受制造厂商产品的代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3 财务要求: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
3.4 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在国内提供过同类型工程的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6在专业技术、检验设备设施、人员组织、检验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检验验收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7 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处罚的期限内。
3.8 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1月05 日至 2018 年 01 月 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