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24-1700C24N543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广东粤电南雄朱安村风电场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南雄朱安村风电场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700C24N5434
日 期:2018年 1 月 5 日
1、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南雄朱安村风电场工程为1个新建风电场(23×2.2MW)工程项目,项目地点在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境内,风电场计划在2018年6月开工,2019年7月年投产。
2.2招标范围:
具体服务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符合招标要求。
(2)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 投标人拥有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0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
(4) 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利润均为正数,且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300万元。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无严重商业信誉问题;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1) 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合同业绩(合同业绩是指工程总投资或造价送审金额达4亿元及以上电源项目,电源项目要求如下: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燃气电厂、热电联产电厂、垃圾焚烧电厂、50MW及以上水电站、49.5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如果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则无业绩要求。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用户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范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a)证明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3条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b)证明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3点业绩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情况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及工作范围等)。
(c)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3点其他要求的资料。
(d)各投标人须将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顺序装订成册(壹份),每页加盖公章。按本公告第3点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2 投标报名时间:
4.2.1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日。
4.2.2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日,每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广东粤电南雄朱安村风电场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南雄朱安村风电场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700C24N5434
日 期:2018年 1 月 5 日
1、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南雄朱安村风电场工程为1个新建风电场(23×2.2MW)工程项目,项目地点在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境内,风电场计划在2018年6月开工,2019年7月年投产。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招标范围 (以工程技术规范书为准) |
0724-1700C24N5434 |
广东粤电南雄朱安村风电场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广东粤电南雄朱安村风电场工程为49.9MW等级风电场,风电场23台2.2MW风机,以及相关土建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等内容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符合招标要求。
(2)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 投标人拥有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0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
(4) 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利润均为正数,且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300万元。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无严重商业信誉问题;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1) 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合同业绩(合同业绩是指工程总投资或造价送审金额达4亿元及以上电源项目,电源项目要求如下: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燃气电厂、热电联产电厂、垃圾焚烧电厂、50MW及以上水电站、49.5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如果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则无业绩要求。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用户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范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a)证明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3条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b)证明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3点业绩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情况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及工作范围等)。
(c)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3点其他要求的资料。
(d)各投标人须将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顺序装订成册(壹份),每页加盖公章。按本公告第3点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2 投标报名时间:
4.2.1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日。
4.2.2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日,每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