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辽阳石化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完成2018年烯烃厂、尼龙厂、油化厂范围内的生产装置和公用系统等装置保运之外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善,装置平稳运行。
招标范围:
辽阳石化分公司烯烃厂、尼龙厂、油化厂范围内的生产装置和公用系统等装置在保运范围之外、检修框架期限内发生的各类检修项目。
具体检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实施地点:辽宁省辽阳市辽阳石化分公司烯烃厂、尼龙厂、油化厂。
2.3 框架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17-SY27-FW040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证明材料),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4-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7信誉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影响履行本招标项目的不良记录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须提供书面承诺);
3.8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炼化企业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检修项目(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为准);
3.9 设备要求:应自有大型设备吊装能力、换热器检修专用设备和法兰定力矩紧固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5 日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