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RECSH1-WZCG(2017)74号
1.采购条件
上海G228公路(鳗鲤泾~海湾路以东)新建工程全部位于奉贤区内,西起于金山-奉贤区界鳗鲤泾,起点桩号K21+289.849,东至海湾路以东约750m,终点桩号K29+150,线路全长7.86km。工程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FXⅠ-2标)西起沪杭公路以西(起点桩号K25+140),东至海湾路以东(终点桩号K29+150),全长4.01k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及防汛墙工程。不包括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含垫层)、桥面防水层及以上路面工程。
本标段计划工期91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土工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供应商资格
3.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生产能力要求:年均土工材料(土工布,土工格栅)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伍佰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近两年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上海市重点工程项目相同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