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为医院发展需购置医疗设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28-184101114001/06
招标项目名称: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引进色素激光治疗仪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江西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呼吸机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2 | 高清宫腔镜摄像系统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3 | 能量平台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4 | 麻醉机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5 | 能量平台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6 | 全自动HE染色封片工作站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7 | 色素激光治疗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8 | 双能骨密度X线检测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9 | 新生儿多功能监护仪 | 20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10 | 新生儿暖箱 | 15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11 | 荧光定量PCR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或经销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可以参加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1-06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1-12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四部(3楼313室)领购;
招标文件售价:¥300/$50
其他说明:节假日不领购,招标文件领购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1-30 14:3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