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9)原件副本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贰份(A4纸):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6.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7.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证书;
8.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书;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成交单位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