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SZGS-物资(招)-201801
中铁二局深圳公司中国数码港成都大数据产业园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活动板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部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中国数码港成都大数据产业园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文明街红旗渠旁,交通便利,分为10-III、10-IV地块两个标段,共计19幢建筑,建筑功能均为丙类厂房,分别为地下1层,地上4~7层,采用独立基础加防水底板,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本段工程投标总价1.77亿元,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0个日历天。
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付款条件:无预付款,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且投标人已向采购人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到合同结算总额的95%,剩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2年且无异议后10日内不计息一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由于项目业主的原因导致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付款迟延,投标人同意给予采购人15日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技术要求及质保期说明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二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第三方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员通知时间为准。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投标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2年,自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投标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投标人对所供货物质量终身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价说明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或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并提供最近两年的合格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不具备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请进行说明)
1.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投标物资最近两年在同类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1.6代理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报价说明
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2.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增值税发票)。
2.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包安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
2.3其中,出厂单价、运杂费金额以投标人 “投标物资报价表”为准。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4本次材料采购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
2.5所有参与报价的潜在报价人必须在网上进行报价,否则视本次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月6日09时00分;
招标公告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