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0kV光明等3站10kV电容串联电抗常规检修》等5个项目施工,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山市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或承修类三级资质;
3.项目经理的要求: 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资信要求:无违规违法行为,近三年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①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设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 月 8 日至 2018年1 月 1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