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2017FW-03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轻烃资源优化配置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油生产(2017)291号)和《兰州石化分公司关于塔里木油田轻烃和吐哈液化气资源优化加工的报告》(兰石化函(2017)79号)相关要求,结合兰州石化公司乙烯装置生产需求,公司拟对塔里木油田1#2#低压罐车乙烯原料公路承运业务进行招标。本项目计划招标6个月运量,即塔里木轮南1#轻烃2#轻烃共计3万吨(其中中油运输1.5万吨,公开招标1.5万吨),预算金额1875万元,承运期自签订合同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000万元及以上,应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二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资质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危化产品的运输资质,拥有不少于30辆设计压力≧0.7MPa的低压罐车,车辆状况达到一级标准,必须安装中油宝石花GPS,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使用性质必须是危化品运输,且按要求缴纳强制保险和承运人货运险,不允许有挂靠车辆的单位参加投标。
3、投标人必须针对液化气、丙烷、轻烃拔头油等危险化学品在接卸、运输等环节中制定完善及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环保应急预案。
4、投标人所属的驾驶及押运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执业资质,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
5、运输罐车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使用改、拼装车辆。
6、运输车辆及罐体必须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文件获取期限为2018-1-6 09:00:00至 2018-1-10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