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供电局35千伏九陂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及网架完善工程[可研-勘察设计]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以 广电计部〔2017〕1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捆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市
2.2建设规模:初定本工程建设规模如下: 清远供电局35千伏九陂站扩建1台主变,新建35千伏线路约10千米,预估金额48.00万元。投标文件以此为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并论证,最终确定的工程规模建设以最新电网规划及批复为准。
2.3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阶段)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核准申请材料编写))、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编制)(规约版,并在企业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等工作,提交样板点设计图纸、样板点清单及质量目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具备有效的咨询资质证书或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专业须为火电专业,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3.3、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对口(送变电、电力)的高级职称(如联合体投标,设总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册人员);
3.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5、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承担项目可研-设计工作的能力和资质,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可研-设计工作。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6 日09时30分00秒至2018年1月12 日16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