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北中医药大学的委托,对其“湖北中医药大学昙华林校区原聚杏园餐厅(食堂负一楼)托管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湖北中医药大学
2、项目名称:湖北中医药大学昙华林校区原聚杏园餐厅(食堂负一楼)托管招标项目
3、招标编号:HBZZ-20170382-F170382/2
4、采购内容:湖北中医药大学昙华林校区原聚杏园餐厅(食堂负一楼)托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5、托管期限:3年,自2018年1月15日-2021年1月(该学期结束为止)。
6、项目简介: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意见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不改变产权归属的条件下,对目前学校自营的昙华林校区原聚杏园餐厅(食堂负一楼))实行托管经营,特面向国内招标,委托成交供应商经营,成交供应商拥有经营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相关规定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上述所有证照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餐饮管理。
2018年1月8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