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甸溪沿岸改造提升及美化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17】16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溪南岸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海口市海甸溪南岸。东起人民桥,西至424医院西侧,为滨水带状空间。改造长度1050米,改造面积为3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亲水平台、自行车道、慢行车道、梳理现状绿化植物及完善配套座椅、标识、灯具等服务设施。
2.3计划工期:共50日历天,其中设计15日历天,施工3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该项目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总承包(最终具体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具有相应工程业绩;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