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机场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就宁波机场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原辅料(饮料及调味品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83011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中标人数量、服务期限、采购范围、采购预算
品目号 采购内容 中标人数量 服务期限 采购范围 年采购预算
(万元/年) 两年合计采购预算(万元)
一 干货、酱菜类配送 1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305 610
二 饮料类配送 1家 103.5 207
三 航空食品类配送 1家 80 160
四 清洗剂类配送 1家 7 14
五 西餐肉制品类配送 1家 40 80
六 面点类配送 1家 30 60
七 食品调料类配送 1家 146 292
八 西点类配送 1家 107.5 215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品目一、二、三、五、六、七、八: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外,其他具有母子关系的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都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证明;对于公司成立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可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1. 发售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 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