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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采掘工程(金曦公司白音哈尔矿井下采掘) 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其下属企业——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白音哈尔矿井下采掘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NGCKSZBGC2017-43),并于2018年1月3日组织了集中踏勘。因参加踏勘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踏勘为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必要条件,因此,该项目第一次招标未成立。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编号:CNGCKSZBGC2017-43-1
项目名称: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哈尔矿井下采掘工程
一、项目概况
3. 承包期:3年。本承包合同采用年度合同,每年签一次,每满一年后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业绩考核,考核合格后,发包人同意续签的,承包人必须续签,按中标价格续签下年度承包合同,直至三年期满。否则,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赔偿发包人误工损失。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承包合同。
4.签订承包合同后,试用期半年。如出现不积极履行承包合同导致连续三个月或半年内累计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的,或存在降低产品质量、降低用材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的,安全管理、文明生产、现场管理不能达到苏尼特金曦公司相关要求的,公司可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同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企业的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工程量为招标人根据当前生产现状,预计的三年采掘工程总量,具体施工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作业地点或作业量,投标人要考虑相关风险。
二、招标范围
1、苏尼特金曦公司白音哈尔矿区井下各中段的采掘施工工程及相应安措工程、辅助工程等。包括并不限于以下生产中段的上述工程:1200及以上中段、1160中段、1120中段、1080中段、1040中段、1000中段采矿、掘进工程及相关配套的安措工程、辅助工程;预计三年总工程量:采、出矿量约30万吨,掘进工程量约15000米(年采、出矿量10万吨、掘进量5000米)。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42.5m³空压机3台、40m长曲轨卸矿平台以及地面轨道运输系统、多绳摩擦提升系统系统(包括φ2.8m卷扬、配电、信号、罐笼、平衡锤、钢丝绳,钢丝绳在线检测系统)、90kw×2通风机1台、两台柴油发电机(副井一台为1600KW,风井一台为300KW。)、126台0.75m³矿车(含翻转、侧卸式两种)、7台2.5t电瓶电机车以及地表的1台3t架线电机车、3台55kw离心式水泵及配套设施、地表有1872㎡露天仓库及288㎡的彩钢仓库、18kg钢轨、永久性风水电管线主材。
3、发包人给承包人提供的电力、火工材料,由发包方按照合同价格供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每月结算时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4、当前承包人的生产设备、设施已经由当前承包人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集团评估库中任意选取)予以评估,招标人未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实,投标人要考虑相关风险。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即表示认可该评估过程和结果。
为保证发包人持续正常生产,中标人须参考评估价格,按招标文件中《发包方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最低要求一览表》的要求,购买当前承包人现有的、生产必需的、能正常使用的施工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协商过程不得影响招标人生产。
5、在合同期满或因承包人原因合同解除后的15日内,承包人承担的施工用设备、材料及设施(合同约定的除外)全部撤出苏尼特金曦公司。承包人搭建的住宿等临时设施,自行处置。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的设备、设施、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不撤出或不撤到指定位置的,表明承包人放弃其所有权,同意由发包人任意处置。
6、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工作的评标采用经评审的低价评标法。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技术方案、安全管理等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招标人和工程要求的技术标,将予以否决。技术标被否决的投标人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通过资格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的财务年度报告显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不得处于亏损状态。
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非法转包和分包、严重违约行为,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
4. 投标人必须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的有关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本次招标定标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经考察评价有权否决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无需解释原因。
6、同时,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6日起,工作日8:30~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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