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龙门路(花园路-中州大道)等4条道路电力排管土建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4】3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从控制工程安全、质量、造价和工期,管理建设工程信息、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委托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含保修期)。
2.3 项目规模:
1)龙门路(花园路-中州大道):西起花园路,东至中州大道,全长1225.868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
2)少林路(文化北路-花园北路):西起文化北路,东至花园北路,全长2449.784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5米。
3)南云路(天泰路-四季路):西起天泰路,东至四季路,全长1309.93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
4)杏园路(渠南路-南四环):北起渠南路,南至南四环,全长2747.219米,道路规划红线宽40-50米。其中:渠南路至杏贾路段规划红线宽40米、长740米,杏贾路至南四环段规划红线宽50米、长2007.219米。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建设网站中检索到);
3.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在相关服务网上检索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及项目总监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担过类似电力排管工程监理的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