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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龙门路(花园路-中州大道)等4条道路电力排管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龙门路(花园路-中州大道)等4条道路电力排管土建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4】3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项目规模(暂以郑州市城市规划局批复的规划为依据,实际招标时以招标文件中施工图纸为准):
   1)龙门路(花园路-中州大道):西起花园路,东至中州大道,全长1225.868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
   2)少林路(文化北路-花园北路):西起文化北路,东至花园北路,全长2449.784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5米。
3)南云路(天泰路-四季路):西起天泰路,东至四季路,全长1309.93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
4)杏园路(渠南路-南四环):北起渠南路,南至南四环,全长2747.219米,道路规划红线宽40-50米。其中:渠南路至杏贾路段规划红线宽40米、长740米,杏贾路至南四环段规划红线宽50米、长2007.219米。
2.4工期:10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
1) 龙门路(花园路-中州大道)
2) 少林路(文化北路-花园北路)
第二标段
1) 南云路(天泰路-四季路)
2) 杏园路(渠南路-南四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建设网站中检索到);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在中国建造师网站上检索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担过类似电力排管工程的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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