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内容: 平谷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8年项目(水利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17】28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北京市政府投资。主要招标范围为:小流域综合治理25平方公里,直接工程费1625万元,包括乐政务小流域10平方公里、三白山小流域15平方公里。设计任务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应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及以上 资质;
3. 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三、投标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公章复印件1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
5. 企业近三年同类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
6. 经办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盖红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红章);
7. 企业近六个月的纳税缴费记录(复印件盖红章);
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01月 04 日起至2018年01月 08 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