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益常高速公路(K76+000-K149+083)运营保险、现金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雇员忠诚保证保险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择优选择本项目保险服务单位。
1.招标内容:2018-2020年度湖南长张高速公路益阳至常德段(K76+000-K149+083)路产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现金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雇员忠诚保证保险。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信息:
险种 内容 数量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服务期限
1 财产一切险 1 19.5亿元/年,详见保险承保条件 175.89万元(两年) 二年,2018年1月31日至2020年1月30日
2 公众责任险 1 每年累计1000万元,详见保险承保条件 2万元(两年)
3 现金保险 1 68万元/年 0.27万元(两年)
4 团体人身意外险 300 30万元/人 38.24万元(两年)
5 雇员忠诚保证险 1 100万元/年
合计:贰佰壹拾陆万肆仟壹佰元整
(¥:216.41万元)(两年)
4.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且省级分公司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独家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投标人应仅授权一家分公司参加本次投标。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做不予受理处理。)
(2)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财产类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在50亿元或50亿元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由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截止日期为截标前2个月内有效;
(5)近一年无因不诚信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2014年至2016年各年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150%;
(7)近3年承保过三项或三项以上交通领域财产险项目、公众责任险项目或工程险项目,其中有一项保险金额15亿以上(含15亿)(独家承保或主承保)(同一项目不同保单保险金额可以累加)(提供相关证明,如合同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保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即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6. 发售/领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8日每天(节假日不休)9:00至11:00,14:30至16: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