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6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1、招标条件
现对乌尔禾区城市景观亮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乌尔禾区第二联合办公楼、瑞翔幼儿园、消防支队乌尔禾区大队、区武装部、柳树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和区人民法院等办公楼宇以及企业楼宇、部分街道的亮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完成乌尔禾区城市景观亮化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编制,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方案设计和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设计周期要求:具体设计周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照明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5.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6、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7、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一式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8、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9、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1 月 6 日至 2018年 1 月 10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1、招标条件
现对乌尔禾区城市景观亮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乌尔禾区第二联合办公楼、瑞翔幼儿园、消防支队乌尔禾区大队、区武装部、柳树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和区人民法院等办公楼宇以及企业楼宇、部分街道的亮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完成乌尔禾区城市景观亮化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编制,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方案设计和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设计周期要求:具体设计周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照明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5.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6、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7、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一式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8、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9、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1 月 6 日至 2018年 1 月 10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