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拟对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投标人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踊跃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HJQW-1027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的企业法人;
(二)投标供应商资质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3年内无商业贿赂及其它不良记录。
五、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和本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纳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
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于2018年1月4日——1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受理报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