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5
1 基本情况
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1 工程名称:四川天全锅浪跷水电站工程
1.2 标的名称:大坝枢纽工程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处理设备及辅件采购
1.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4 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
1.5 建设规模:电站装机容量3×70MW+1×10MW
1.6 计划工期: 54个月
1.7工程简介:本工程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境内,旁边有国道G318通过,交通较为方便,但有时会受到交通管制(详见政府网站交通管制通告)。工程项目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兼顾下游防洪及天全河环境生态用水要求。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方式,主体工程推荐布置方案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表孔溢洪洞、左岸中孔泄洪放空洞、右岸导流洞、左岸引水系统(含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管道)及电站厂房(含主、副厂房,安装间,GIS楼等)、坝后生态流量发电站等。水库正常蓄水位1280.00m,总库容约1.84亿m3,调节库容1.31亿m3,最大坝高186.30m,电站装机容量3×70MW+1×10MW。1台10MW机组为坝后生态流量发电机组。
1.8 招标人:
1.9 招标代理机构:
1.10 招标范围:
本招标范围含:废水处理设备包含高效(旋流)污水净化器及附属设备辅件、高效混凝混合器及附属设备辅件、絮凝剂加药螺杆计量泵及附属设备辅件、助凝剂加药螺杆计量泵及附属设备辅件、絮凝剂池搅拌装置及附属设备辅件、助凝剂池搅拌装置及附属设备辅件、废水提升集水井搅拌装置及附属设备辅件、污泥池搅拌装置及附属设备辅件、电磁流量计及附属设备辅件,以上设备(不含电磁流量计)均要求提供预埋件与地脚螺栓。
废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设备辅件的卖方应负责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保险、发货、运输、交货、工地现场开箱交接、现场开箱检查;并负责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设备组装、试验、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技术资料、培训和协调等服务。
招标 |
标的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交货 |
交货 |
备注 |
1 |
高效(旋流) 污水净化器 |
Q=200m3/h 碳钢Q235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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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车交货 |
工地卸货场 |
车板交货,含辅件,含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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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效混凝 混合器 |
Q=200m3/h
|
台 |
2 |
板车交货 |
工地卸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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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絮凝剂加药 螺杆计量泵 |
Q=600L/h H=60,N=0.75kw |
台 |
2 |
板车交货 |
工地卸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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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助凝剂加药 螺杆计量泵 |
Q=2400~4000L/h H=60,N=2.2kw |
台 |
2 |
板车交货 |
工地卸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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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絮凝剂池搅 拌装置 |
满足水池长1.6m×宽1.6m×高2.0m |
台 |
1 |
板车交货 |
工地卸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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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助凝剂池 搅拌装置 |
满足水池长3.5m×宽3.5m×高2.0m |
台 |
1 |
板车交货 |
工地卸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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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废水提升集水 井搅拌装置 |
满足水池长4.0m× 宽4.0m×高3.2m |
台 |
1 |
板车交货 |
工地卸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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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污泥池搅拌 装置 |
满足水池长5.7m× 宽5.7m×高3.2m |
台 |
1 |
板车交货 |
工地卸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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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磁流量计 |
DN200 |
台 |
2 |
板车交货 |
工地卸货场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或代理商所代理企业)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或代理商所代理企业)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4)若代理商投标,须取得高效污水净化器制造商的项目授权书。
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7)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最近3年(2015~2017)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及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8)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9) 投标人(或代理商所代理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0)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11)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