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2018年新建及改造电源配套施工项目(第二次)、比选编号:DXCG-SCTT-GY-20171208),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可前来比选申请。
1.比选范围
1.2 比选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2018年新建及改造电源配套施工项目(第二次);
1.3 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4 比选方式:委托比选代理机构代理比选;
1.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开工时间以甲方监理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如有变动,最终以业务变更申请表上的日期为准。
1.6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文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及比选人内部规范要求;
1.7 比选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设备配套施工项目(有机房站配套新建、室外机柜配套新建/改造、配套设备搬迁改造、新增开关电源改造、新增蓄电池改造、配套设备零星扩容改造、配套设备拆除、室外走线架安装、动力配套二次搬运增加费等内容详见报价表),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比选结果适用范围解释权归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所有;
1.8 项目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预估投资规模为180万元(含税),最终规模以实际订单为准;本比选项目不划分标段。
1.9 推荐中选候选人及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至低推荐前5名为中选候选人,比选人确定前3名为中选人,中选人按排名由高到低份额分配及对应区域如下:
名次 |
份额 |
中选区域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1 |
45% |
利州、朝天、昭化 |
81 |
2 |
30% |
旺苍、苍溪 |
54 |
3 |
25% |
青川、剑阁 |
45 |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2.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本项目施工服务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已完成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 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3.1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的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
2.4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申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注:比选申请人按需提供的真实、准确、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