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2016年中国联通广东湛江交换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项目预算金额为:71.48万人民币
1.1.2建设规模:
1)湛江交换中心C栋三楼机房气体灭火控制盘的更新及37瓶气瓶重新填装药剂补充气压,C栋非机房部分,A、B栋公共部分的灭火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感应器及相关警示灯等进行更新。
1.1.4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相关消防机构项目验收。
1.2计划工期:90个日历日(以甲方签署开工报告的日期之日起计算)
1.3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配合、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材料检验、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包规费、税金、报建及报验等相关一切费用。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1.48万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50 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2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或以上(含贰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三级或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2.4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如为新注册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5业绩要求:要求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承接:消防工程类施工相关业绩经验,并累计完成(通过验收)300万 元人民币及以上合同(或订单)金额。
2.6信誉要求:须按照附件格式及内容提供《信誉承诺函》。
2.7廉洁诚信要求:须按照附件格式及内容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2.8项目团队要求: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项目团队成员六人或六人以上(含项目负责人);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016年中国联通广东湛江交换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2016年中国联通广东湛江交换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项目预算金额为:71.48万人民币
1.1.2建设规模:
1)湛江交换中心C栋三楼机房气体灭火控制盘的更新及37瓶气瓶重新填装药剂补充气压,C栋非机房部分,A、B栋公共部分的灭火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感应器及相关警示灯等进行更新。
1.1.4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相关消防机构项目验收。
1.2计划工期:90个日历日(以甲方签署开工报告的日期之日起计算)
1.3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配合、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材料检验、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包规费、税金、报建及报验等相关一切费用。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1.48万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50 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2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或以上(含贰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三级或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2.4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如为新注册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5业绩要求:要求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承接:消防工程类施工相关业绩经验,并累计完成(通过验收)300万 元人民币及以上合同(或订单)金额。
2.6信誉要求:须按照附件格式及内容提供《信誉承诺函》。
2.7廉洁诚信要求:须按照附件格式及内容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2.8项目团队要求: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项目团队成员六人或六人以上(含项目负责人);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