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环境保护局蚬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蚬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QX183YT03 三、采购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标段预算金额 1 蚬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监理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拟任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时间:2018年1月8日08时30分起至2018年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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