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5线音德尔至青龙山(蒙吉界)段公路改扩建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省道205线音德尔至青龙山(蒙吉界)段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基础字[2014]65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以兴交发[2015]12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205线音德尔至青龙山(蒙吉界)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道205线音德尔至青龙山(蒙吉界)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规模70.8公里,在现有三级公路基础上改扩建,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10米,路面宽8.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I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养护道班1处,治超点1处。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境内,路线起点与在建的乌兰浩特至扎兰屯高速公路扎赉特旗连接线和音德尔至江桥一级公路相接,终点至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的交界青龙山附近。
本项目YQJA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含暂列金额)为:人民币3,575,191元。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8年8月15日,交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省道205线音德尔至青龙山(蒙吉界)段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工程内容 | 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 | 标段长度(km) | 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
交通安全 设施工程 | YQJA | K0+000~K70+800 | 70.8 | 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里程碑、百米牌、界碑、道口标柱等工程的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YQJA)要求投标人具有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近5 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地完成过2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所有业绩内容叠加必须涵盖标志、标线、护栏工程内容)。
3.1.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2投标人(事业单位不适用)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5. 投标报名
5.1 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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