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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国道305线K744+439-K757+491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巴林左旗国道305线K744+439-K757+491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林左旗国道305线K744+439-K757+491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巴林左旗国道305线K744+439-K757+491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巴林左旗境内G305线K744+439-K757+491段共计13.052公里,增设波形护栏5046米;增设公路标线13011平方米;增设附着式轮廓标202根;增设震荡减速标线567平方米;防撞桶18个;弹性柱600个;增设爆闪灯17个。

2.2、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3、招标范围:路侧护栏、标线、排水防护等。

2.4、计划工期:2018年4月初至2018年7月末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在被赤峰市交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月 8日至 2018年 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4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 1000 元,图纸1000元,共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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