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01706批次标4)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项目控制价30000元/次,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含税,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方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分标包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最高单价限价(元) 服务期限 备注
1 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01706批次标4)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 30000元/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符合《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浙等保(2014)1号》文件规定;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至少包括以下任一项:1)计算机系统服务,2)信息安全服务,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技术服务。
招标人将以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审核投标人是否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要求。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1月29日上午9:30整(接标书时间为8:30到9:3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弄50号4号楼4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招标公司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重点检查投标人的身份信息。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请单独提供: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
2)如果是授权委托人投标,请单独提供: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若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提供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样法律效应的证明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者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投标。
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满足上述告知要求,我公司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由此对贵公司造成的重大影响,后果敬请自负。
授权委托书上面不能作任何涂改,如若涂改需盖公章覆盖,否则视为无效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