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油田聚丙烯酰胺及聚氯化铝采购(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或数量:详见招标货物明细表(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由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产品。
3、投标人须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提所代理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6、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认可产品包含本次招标产品。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08 09:00:00至2018-01-13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