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动物园象房商铺招租项目已获昆明动物园相关部门批准,资金为企业自有。招标人为昆明动物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昆明动物园象房商铺经营权招租,该商铺位于昆明动物园园区内亚洲象景区旁,商铺占地总面积约371.00平方米,其中商铺室内面积约236.00平方米、外展面积135.00平方米(具体商铺位置及地形图 详见 招标文件 “商铺位置及地形图”)。投标人中标后,此商铺只允许从事餐饮服务,不得私自改变使用用途及经营范围(中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装饰装修);此商铺是为了更好的给广大游客及市民提供优质、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
2.2经营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2.3招标控制价:第一年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160000.00元/年;第二年年租金在第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涨幅不低于8.0 %;第三年年租金在第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涨幅不低于8.0 %。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餐饮或餐饮企业管理。
3.2本项目不接受个体工商经营户和自然人投标。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1 月 08 日至2018年 01 月 14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